化工时刊

化工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探究

 

2003年至今,我国逐步建立了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标明我国应急预案框架已初步搭建。当前,一个地方、企业能否制定应急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已成为一个社会单元安全文化是否健全的重要度量,企业尤其是“谈火色变”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作为重要的经济元素,企业更应重视这项工作。但是,我国频发、高发的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仍频发,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企业对应急管理不重视,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现场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应急救援处置不当,在没有弄清致害因素也没有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野蛮施救,导致事故失去控制;二是企业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远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和意识淡薄,认识不足,安全作业程序不清,基本的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远远不能达到身处的险境。身边的事故案例不胜枚举,值得政府、部门、救援机构、企业和安全从业人员深刻自省。

一、应急管理短板分析

应急管理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从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等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对突发性事件采取有效的处置手段和专业的救援措施,保护社会、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活动。它是为应对大事故、重大灾害而提出的。

本文作者在走访多家化工企业调研后,了解到,即使在我国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在日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工作中,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不强,低级错误频现,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良莠不齐,应急人员素质和业务素养差别极大,应急物资重储备轻保养,桌面演练不重视,事故现场演练效果甚微,处置不规范、不完善、不科学,随意性强,演练目的不明晰,处置、救援指挥不当,总结、评估瞎凑合等问题。不论是中小型化工企业,还是中资、外资企业均存在违章指挥、盲目蛮干、施救敷衍等现象,误处置、习惯性处置,比比皆是。这些,都必将会导致应急实战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扩大,社会、企业的整体应急能力必将大打折扣,灾害极有可能造成较大面积的蔓延和扩大,次生灾害、连锁反应极有可能横生。本文结合工作,梳理了对应急管理的有关知识和见解,希望对安全生产管理有所帮助。

二、突发事件概念范畴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现实中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或者可以预判到可能会对社会引起较为严重的危害事件,并且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或者通过批准采取更为复杂的应急处置措施才能够平复的危险事件。突发事件一般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每类又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四级。

三、突发事件的特点

企业突发事件尤其是复杂的突发事件,一般具有如下特点:突发性、复杂性、破坏性、持续性、可控性、机遇性。

(一)突发性。来源于三个方面: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而导致,事件范围内人的认知盲区,对小事件置若罔闻。

(二)复杂性。一般在互相交织的利害关系影响下而导致,往往呈现出事件的错综复杂、互相影响、一动多动、多动一动等质态。

(三)破坏性。往往以生命财产安全的破坏和损失为表征,有直接损失,也有间接损失,有对个人心理的破坏和打击,也有对社会稳定性的影响和冲击。

(四)持续性。一个突发事件有潜伏期、爆发期、高潮期、缓解期、消退期,而且容易传播和蔓延,一件突发事件很容易造成另一件同类或其他类型突发事件的爆发,事件断断续续。

(五)可控性。突发事件一般可控,使之不超出科学的范围。系统论也表明,因势利导,对一个系统的调节能够抑制不确定性。这也是人能够改造社会和进步的重要体现。

(六)机遇性。突发事件的控制往往存在一个稍纵即逝的机遇,或多个能够捕捉到的机会,机遇和机会源于客观规律,源于偶然中的必然和规律,需要细致观察、研判和利用经验。

四、应急管理的原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等6 个方面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将应急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引领。